一、項目相關情況
項目名稱:鳳陽縣路燈燈具材料采購維修項目(二次)
項目編號:czcg201912-168/ZFCG-H2019163
招標方式:公開招標轉競爭性談判
招標公告發(fā)布日期:2019年12月19日
開標日期:2020年1月10日9時00分
成交供應商名稱:鳳陽縣申花工程服務有限公司
成交供應商聯(lián)系地址:安徽省滁州市鳳陽縣府城鎮(zhèn)長安街璽園32幢商業(yè)207-209號。
成交金額:人民幣貳拾肆萬柒仟肆佰貳拾玖元整(¥247429.00)
主要中標或者成交標的的名稱、規(guī)格型號、數(shù)量、單價、服務要求: LED燈具、燈臂、燈具、電纜線、燈桿等采購與安裝,詳見交易文件。
評審委員會名單:郭凱、易克傳、陸世軍、陳樹勝、張學云
采購人名稱:鳳陽縣市政公用設施運行管理所
地址:鳳陽縣新城區(qū)
聯(lián)系人:魏國蓉
聯(lián)系方式:18855001329
采購機構名稱:安徽中立工程咨詢有限公司
地址: 蚌埠市涂山東路1757號
項目負責人:吳兵
聯(lián)系電話: 05522080566、15955228373
收費標準:招標代理費參照國計委計價格【2002】1980號文件收費標準的80%計取,評審費按實際費用計取
收費金額(含專家費用):5100.00元
公告期限: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1月14日
若投標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,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(異議),質疑材料遞交地址:蚌埠市涂山東路1757號7樓701室,聯(lián)系電話:05522080566、15955228373。
若投標供應商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,可在規(guī)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向公共資源交易監(jiān)督管理機構提出投訴。
二、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》、財政部《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》等法律法規(guī),現(xiàn)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(一)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,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:
1、質疑人的名稱、地址、郵編、聯(lián)系人及聯(lián)系電話;
2、采購人名稱、項目名稱、項目編號、包別號(如有);
3、被質疑人名稱;
4、具體的質疑事項、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;
5、明確的請求及主張;
6、必要的法律依據(jù);
7、提起質疑的日期。
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,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權書)簽字并加蓋公章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1、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;
2、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(guī)定時限的;
3、質疑材料不完整的;
4、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、難以查證的;
5、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,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;
三、其他
特此公告。
采購人:鳳陽縣市政公用設施運行管理所
采購代理機構:安徽中立工程咨詢有限公司
2020年1月13日
詣中咨詢(專業(yè)標書代寫公司)